商業服務企業結構選擇與重組
在業務的每個開發階段選擇最合適的業務結構非常重要。如果您的業務沒有正確的結構,您可能會有顯著的稅收節省或不必要的花費。您的業務實體對您的稅收和其他負債有很大影響。隨著業務遍歷每個階段,業務需求可能會發生巨大變化。從貴公司的成立到成長和發展,我們建議您選擇結構類型,如果有利,我們會進行重組。憑藉我們的知識和專業知識,您將始終獲得業務所執行功能的最有利結構類型。我們提供全面的分析,說明不同結構的優勢和劣勢,以滿足您的特定需求,並提供可實現最高潛在節約和未來增長的建議,以滿足您的個人和業務目標。 業務結構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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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服務 |
與我們的專業人士進行磋商,討論最適合您業務的結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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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公司 |
公司不同於股東,股東的責任僅限於他們在公司的投資。他們的個人資產沒有風險,除非在某些特殊情況下股東組成公司進行欺詐,在這種情況下,州法律允許“揭開公司面紗”以使股東承擔責任。
公司可以擁有一個或多個股東。當公司只有1名股東時,該人必須擔任董事和總裁,以及秘書和司庫。在公司工作的股東,如在密切關注的公司中經常出現的情況,根據稅法被視為公司的僱員 - 他們不是自僱人士。 |
S-公司 |
符合條件的國內公司可以通過選擇根據第S章規則被視為S公司來避免雙重徵稅。分章S提供了一種可選的公司稅收方法(§1361至§1379)。 它允許小型企業選擇不尋常的稅收待遇。
與合夥企業類似,所有收入,扣除,信貸,收益和損失項目均按比例轉移給個別S公司股東。 通過這種方式,S公司將其收入,損失,扣除和信用項目轉移給其股東,以包含在他們的單獨回報中。 簡而言之,S公司就像合夥一樣徵稅; 它不繳納稅款,其收入和扣除額轉嫁給股東。 然而,在其他方面,S公司像C公司一樣被徵稅。 |
合夥 |
合夥企業是指兩個或多個共同從事貿易或業務的人之間的關係:(1)每個人提供金錢,財產,勞動力或技能; (2)每個人都希望分享業務的盈虧。
雖然合夥企業必須計算其總收入並向美國國稅局提交1065表格,該表格提供有關合夥企業當年收入或損失的信息,但合夥企業本身不需繳納聯邦所得稅。 合夥企業甚至不會估計納稅額。 但是,合作夥伴可能必須支付估計稅款。 合夥人以其個人身份對其合夥收入的分配份額徵收聯邦所得稅。 除分配份額收入外,保證工資或利息支付也包括在收入中。 因此,合夥企業被視為合夥人的“聚合”,而非單獨的實體(§701)。 |
有限責任公司(LLC) |
LLC是一家非公司企業,為其成員提供有限責任,單一稅收,以及積極參與實體管理的選擇權。
注:會員或指定經理對有限責任公司的公司債務不承擔個人責任。 本準則不承認LLC是一個獨特的結構。 因此,有限責任公司可以作為稅收目的對待: (1)夥伴關係, (2)作為公司徵稅的協會,或 (3)信託。 儘管有限責任公司具有有限責任的公司特徵,但該實體通常被視為聯邦所得稅的合夥企業,因為它可以在沒有生命連續性,集中管理或利益自由轉移的情況下進行組織。 |
獨資 |
獨資企業是最簡單的業務形式,因為它們不是單獨的稅收或法律結構,而是擁有它們的個人納稅人的延伸。 如果是自僱人士並且是非法人企業的唯一所有人,納稅人是獨資經營者。 除業主外,該業務不存在。 其負債是所有者的個人責任。
獨資企業沒有特別的歸檔申請。 業主根據業主的個人聯邦所得稅申報表(即附表C,表格1040)報告業務的所有交易。 |
非盈利機構 |
非營利組織是一個為公共利益服務的免稅組織。一般而言,此類組織的目的必須是慈善,教育,科學,宗教或文學。這是一種適用於信息類型的通用且廣義的定義。公眾期望能夠向這些組織捐款並從聯邦稅中扣除這些捐款。
從法律上講,非營利組織是一種不宣布利潤的組織,而是在為公共利益服務的正常運營費用之後利用所有可用的收入。這些組織可以是非法人組織或合併的。非法人組織的非營利組織不能獲得聯邦免稅資格或被指定為國家稅務局定義的501(c)(3)組織。當一個非營利組織成立時,它與營利性公司有許多共同特徵,除了沒有股東。 在創立非營利性公司時,組織必須向其所在的州提交公司章程,或者出於法律目的決定其管轄權。這與營利性公司必須遵循的過程相同。每個州都有各種規章制度,但大多數都要求公司的官員,董事會,附則和年會。大多數州還要求非營利組織在州慈善機構或其他機構註冊,並遵守報告要求,特別是涉及籌款活動。 當一家非營利性公司獲得免稅資格時,它可以免繳聯邦企業所得稅。雖然這些類型的組織通常也免除支付州和地方銷售稅,財產稅和其他資產的稅收,但情況並非總是如此,因為各州有不同的規則。免稅的非營利組織也可以從較低的郵政費率中受益。 |